留置在特定场所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相关规定,留置在特定场所的情形主要包括:
1. 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且监察机关已掌握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但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的情况。
2. 案件涉及案情重大、复杂。
3. 被调查人可能逃跑或自杀。
4. 被调查人可能串供、伪造、隐匿或毁灭证据。
5. 被调查人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的行为。
对于涉嫌行贿犯罪或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监察机关可以依照上述规定采取留置措施。需要注意的是,留置措施是一项涉及被调查人的人身自由的严厉措施,只有人民法院能够对犯罪嫌疑人认定其有罪并判处刑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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