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会团体乒乓规则
奥运会乒乓球团体赛的规则如下:
1. 比赛形式 :
乒乓球团体比赛采用5场3胜制。
一个队由3名运动员组成,比赛顺序是:单打、单打、双打、单打、单打。
2. 比赛局数 :
每场比赛采用五局三胜制,在一局比赛中,先得11分的一方为胜方;10平后,先多得2分的一方为胜方。
每场比赛包括9场单打比赛,每名选手分别与对手进行一场单打比赛。
3. 间歇与暂停 :
在局与局之间,有不超过1分钟的休息。
在一场比赛中,双方各有一次不超过1分钟的暂停。
每局比赛中,每得6分球后,或决胜局交换方位时,有短暂的时间擦汗。
4. 比赛顺序 :
第一场双打(BC VS YZ)。
第二场第一名单打选手对阵(A VS X)。
第三场另一名单打选手对阵(C VS Z)。
第四场第一名单打选手再次对阵(A VS Y)。
第五场另一名单打选手对阵(B VS 对方第二单打)。
5. 积分与晋级 :
小组赛各队分组进行循环比赛,每场比赛包括3场单打比赛,胜利将为团队赢得一分,最终小组积分排名前两名的队伍将晋级下一阶段。
淘汰赛阶段采用淘汰制,即输球的队伍将被淘汰出局,直至决出金牌、银牌和铜牌。
6. 发球与得分 :
发球时,球必须在选手的端线之后、中线和端线之间的任意点上抛起,至少达到16厘米的高度,然后由发球选手用球拍击打球的底部,使球越过或绕过网,落在对方的发球区内。
若发球不合法,如球未抛足高度、未能正确击球等,将被判为失误,对方直接得分。
这些规则确保了比赛的公平性和激烈程度,要求运动员们具备高超的技艺和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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