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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的法律效力

涉外婚姻的法律效力

涉外婚姻的法律效力主要依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来判断,具体规定如下:

1. 结婚条件 :

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

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

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2. 结婚手续 :

只要符合婚姻缔结地法律、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国籍国法律的,均为有效。

3. 公证认证 :

境外缔结的婚姻证件在中国境内使用需要经过公证认证。

4. 无效婚姻 :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民法典》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总结:

涉外婚姻的法律效力主要取决于结婚条件和结婚手续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只要双方满足结婚条件并按照婚姻缔结地的法律履行了结婚手续,其婚姻关系即为有效。在中国,境外缔结的婚姻证件还需要进行公证认证。需要注意的是,某些特定公职人员和现役军人不得与外国人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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