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行政程序
《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是浙江省人民政府为了规范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职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高行政效率、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而制定的地方政府规章。以下是该办法的主要内容概述:
主要内容
总则 :明确制定办法的目的、适用范围和法律依据。
行政机关、当事人和其他参加人 :规定了行政机关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涉及政府规章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
一般行政执法程序 :包括程序的启动、调查和证据、决定和执行、期限和送达、效力等方面。
特别行政执法程序 :针对特定情况下的行政执法程序。
监督和责任追究 :规定了行政行为的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
实施日期
该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特别说明
办法中提及的撤销行政许可程序包括启动撤销申请、立案审查、调查取证、调查终结报告、听证等环节,确保行政许可决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效力位阶
《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属于地方政府规章,效力位阶低于法律、行政法规,但高于其他地方政府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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