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多少年算事实婚姻
在中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的规定,事实婚姻的认定需要满足特定的条件。具体来说:
1. 如果同居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之前,并且双方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如法定结婚年龄、无禁止结婚的情形等),即使同居时间不满1年,也可以按事实婚姻处理。
2. 如果同居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之后,无论同居时间多长,都不能按事实婚姻处理,只能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因此,同居多少年并不构成事实婚姻的决定因素,关键在于同居行为发生的时间以及是否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1994年2月1日是一个关键的时间节点,在此之前的同居行为有可能被认定为事实婚姻,在此之后的则不被法律所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