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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乘坐长途公共汽车时

甲乘坐长途公共汽车时

甲乘坐长途公共汽车时,误以为司机座位后的提包为身边的乙所有(实为司机所有),并在乙中途下车后,误以为乙忘了拿走提包,从而提前下车并将提包拿走。关于甲的行为,分析如下:

1. 事实认识错误 :甲误认为提包为乙所有,实际上提包属于司机。这种认识错误属于事实认识错误,因为甲对提包的所有权产生了错误判断。

2. 盗窃罪 :尽管甲误认为提包为遗忘物,但提包实际上属于司机,甲的行为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甲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并且实际上也实施了窃取行为。

3. 侵占罪 :侵占罪是指将他人所有、自己占有的财物转变为自己所有。甲并没有先占有该提包,而是直接窃取,因此不符合侵占罪的构成要件。

综上所述,甲的行为构成盗窃罪。甲误以为提包为遗忘物,但这并不影响其盗窃行为的成立。因此,正确答案是C:由于提包实际上属于司机的财物,所以,甲的行为成立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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