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列表 > 谈话函询程序有哪些

谈话函询程序有哪些

谈话函询程序有哪些

谈话函询的流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1. 准备工作 :

收集和整理相关的案件资料和信息,了解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为后续询问提供依据。

2. 确定目标 :

明确调查的目的和范围,确定所要询问的问题和重点,有针对性地进行询问。

3. 报批程序 :

起草谈话函询报批请示,拟订谈话方案和相关工作预案,按程序报批。

需要谈话函询下一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的,应当报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必要时向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报告。

4. 实施谈话或函询 :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由纪检机关或组织部门提出诫勉谈话建议,报党委主要领导批准。

在诫勉谈话前,应当通知谈话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并向谈话对象发出《领导干部诫勉谈话通知书》,将谈话的时间、地点和内容通知谈话对象。

谈话对象必须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自觉接受组织的谈话,无特殊原因,不得变更。也可以用书面形式对被反映的党员干部进行函询。党员干部在收到函询十五个工作日内,应当作出书面回复,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回复的,必须在规定期限内说明理由。对无故不回复的应当责令其尽快回复。

谈话一般由纪检机关或组织部门进行,谈话人不得少于两人,同时指定专人做好谈话记录。

谈话时,应当向谈话对象说明谈话原因,明确指出反映或存在的问题。谈话对象应如实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情况;允许谈话对象就有关问题做出解释和提出不同意见,提供有关材料;对主谈对象提出的有关建议、希望和要求,谈话对象应有明确的表态。

谈话人根据谈话对象的陈述和掌握的情况,指出其需要注意的问题,进行批评教育和帮助,并要求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谈话结束后,谈话人员应当做好备忘性记录。将谈话的时间、地点、谈话人员、谈话对象、谈话的简要内容等基本情况填入《诫勉谈话备案表》,并由纪检监察组织指定专人保管。受领导委托、指定进行谈话的,事后应及时向授权的领导报告谈话情况。诫勉谈话对象核实谈话记录并签字;

谈话对象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写出书面说明,报送谈话的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

5. 结果处置 :

根据谈话情况为谈话对象制作谈话笔录,责成谈话对象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情况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凡是情况说明含糊不清、问题没有说清说透的,退回责令补充说明,如果仍然说不清楚,则进行适当的核实,确保对每个问题的处理结论都有可信的证据支撑。

6. 归档 :

将谈话函询的相关材料整理归档,包括谈话记录、书面说明、证据材料等,以便后续查阅和监督。

以上是一般性的谈话函询流程,具体情况可能会根据实际需求和实际情况有所调整。

其他小伙伴的相似问题:

谈话函询的30字概括是什么?

谈话函询后多久会收到回复?

谈话函询的结果会如何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