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发行价格的确定方法
1. 直接定价,初步询价后定价,以及采用累计投标询价方式定价
2. 网下投资者报价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协商确定发行价格
3. 对于沪市主板拟申购总量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当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然后根据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协商确定发行价格
4. 科创板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也同样应当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然后根据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协商确定发行价格
5. 采用累计投标询价方式定价时,第一阶段是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向网下投资者初步询价后确定价格区间,在初步询价确定的发行价格区间内,第一阶段与初步询价后定价类似,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发行价格区间上限与下限的差额,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供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方,这里的有效报价是指在初步询价阶段填报的拟申购价格,且末作为最高报价部分被剔除,例如某一配售对象在初步询价阶段填报的拟申购价格为p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