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2. 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3. 原告起诉
4. 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5. 被告在15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
6. 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7. 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8. 法庭调整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