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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案子不能用特别程序

哪些案子不能用特别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以下案件不适用特别程序审理:

1. 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 :

申请确认婚姻关系、亲子关系、收养关系等身份关系无效、有效或者解除的案件。

2. 涉及其他特别程序的案件 :

涉及适用其他特别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程序审理的案件。

3. 涉及调解协议内容的案件 :

调解协议内容涉及物权、知识产权确权的案件。

4. 争议性案件 :

两人以上对财产所有权的归属有争议的案件。

5. 其他特定类型的案件 :

宣告公民死亡案件。

总结来说,特别程序主要适用于非讼案件和选民资格案件,不涉及身份关系、其他特别程序、调解协议内容以及具有争议性的案件。希望这些信息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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