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案子不能用特别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以下案件不适用特别程序审理:
1. 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 :
申请确认婚姻关系、亲子关系、收养关系等身份关系无效、有效或者解除的案件。
2. 涉及其他特别程序的案件 :
涉及适用其他特别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程序审理的案件。
3. 涉及调解协议内容的案件 :
调解协议内容涉及物权、知识产权确权的案件。
4. 争议性案件 :
两人以上对财产所有权的归属有争议的案件。
5. 其他特定类型的案件 :
宣告公民死亡案件。
总结来说,特别程序主要适用于非讼案件和选民资格案件,不涉及身份关系、其他特别程序、调解协议内容以及具有争议性的案件。希望这些信息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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